近日,农夫山泉发布致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律师函,指出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三大错误:适用标准错误、标准判断错误、明显主观误导,并请香港消委会立即作出澄清、道歉并消除影响。
事情的起因主要源于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于7月15日披露,在本地(香港)市面上购买了30款常见的瓶装水样本进行测试后发现,来自内地的百岁山和农夫山泉的瓶装水样本均检出每升3微克的溴酸盐,达到欧盟适用于经臭氧处理的天然矿泉水和泉水的溴酸盐最大限值,但远低于美国、日本、英国以及世界卫生组织订立的饮用水质量标准——每升10微克溴酸盐。
什么是溴酸盐?
溴酸盐(Bromate)是一种无色无味的化学物质,主要以溴酸钾(KBrO₃)或溴酸钠(NaBrO₃)的形式存在。溴酸盐在自然环境中并不常见,但它可以通过一些工业过程或消毒过程中产生。以下是溴酸盐的一些主要来源:
水消毒过程中的生成
在自来水处理过程中,为了确保水质安全,通常会使用臭氧(O₃)或氯(Cl₂)进行消毒。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如果水中含有溴离子(Br⁻),臭氧或氯会与溴离子发生反应生成溴酸盐。这一过程尤其在使用臭氧消毒时较为常见,因为臭氧具有强氧化性,能更有效地将溴离子氧化成溴酸盐。
瓶装水生产中的生成
瓶装水的生产过程中也可能生成溴酸盐。虽然瓶装水一般会进行严格的水质处理和过滤,但如果使用臭氧进行消毒,同样会引发溴酸盐的形成。此外,瓶装水的存储条件、光照和温度等因素也会影响溴酸盐的生成和浓度。
同时,香港消费者委员会表示,摄取大量溴酸盐可导致恶心、腹痛、呕吐及腹泻,严重情况还有可能影响肾脏及神经系统。此种观点势必导致本就疲弱的农夫山泉口碑及股价出现进一步下滑的可能!
据理力争还是反应过度?
①适用标准类别错误
文章表明,被检测的农夫山泉产品为饮用天然水产品,测试结果表格中该产品的成分也明确标注“天然水(深层湖水)”。但在评价时,贵会却将其放在“天然矿泉水”序列与不同类产品比较,并适用了欧盟“天然矿泉水”标准。
事实上,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产品,即使采用欧盟地区标准,也应适用欧盟“饮用水”安全标准而非“天然矿泉水”标准评价。而根据欧盟饮用水安全标准,溴酸盐安全含量为不超过10微克/升。中国、中国香港地区、美国、日本、世界卫生组织等各类饮用水安全标准中,溴酸盐安全规定也均为不超过10微克/升。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产品为3微克/升,完全符合以上各国各地区饮用水安全标准,属于优质合格产品。
在农夫山泉看来,其严格按照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中关于溴酸盐≤0.01mg/L,也就是10微克每升的标准生产,即合规更远远优于相关标准!
②标准判定错误
农夫山泉饮用水作为生产和销售于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地区的产品,必然以所属区域的法规为优先适用标准。农夫山泉产品严格符合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地区的生产标准要求,所有瓶装水出厂前均需经过消毒环节(目前行业主要采用臭氧杀菌方式)。贵会强行将中国香港地区销售的产品套用并不应适用的第三方标准,罔顾不同法规要求下的生产、技术背景差异,且不考虑臭氧处理的效应,得出的结论极不科学也极不严谨。
进一步讲,即使如贵会所述套用欧盟天然矿泉水标准进行评价,农夫山泉天然水产品的溴酸盐含量依旧符合规定。文章载明,该次农夫山泉天然水产品的溴酸盐检测值仅为3微克/升,这远远低于欧盟同类产品控制标准(10微克/升)中位线以下,体现了农夫山泉天然水产品的良好品控能力,产品品质符合各国家和地区的安全要求。
③评价语言不专业、有故意误导性
任何标准只有:“合格”或“不合格”,使用"上限"或“下限”是明显故意错误,有意误导。
贵会在进行评价时,回避直接表述“合格与否”这样的重要结论,却故意混淆安全标准,使用“达到上限”这样极易导致消费者误解产品安全性的不严谨表述。更甚者,贵会在文章里用语十分不专业,接着评论说,“多用”、过量食用溴酸盐会引起噁心。
事件最新发展情况
7月16日下午,香港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就瓶装水测评一事,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确认接获其中1款测试样本“农夫山泉”的代表律师所发出的信件,现正进行研究及跟进。
香港消委会重申,不论月刊文章、新闻稿及其他传讯文件,以至记者会上的发言均清楚指出,全部30款测试样本没发现有害物质超出世卫的相关准则值,所有样本可安心饮用。文章的重点为各样本的性价比和瓶装水的胶樽对环境所构成的影响,并非产品有安全问题。该负责人称,“如有进一步消息,消委会将适时公布。”
或许事件本身将告一段路,但是其背后反映出的对食品、饮品健康安全的深层次担心值得我们深思。从预制菜到淀粉肠,从科技与狠活再到油罐车混装,原本脆弱的我们,仿佛再也禁不起一次大范围的食品信任危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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